基本释义:刘邦(汉高祖)占领秦都城咸阳后,为了收揽人心,废除秦朝的一些严刑苛法,召集“关中诸县父老、豪杰”宣布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”,并表示“余悉除去秦法”,史称“约法三章”。后泛指订立共同遵守的简要条款。
基本释义:本指按照成法制造中药,引申为依照现成的方法办事(含贬义)。 炮(páo)。
基本释义:指犯了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,仍旧自由自在:绝不允许犯罪分子~。
基本释义: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。 形容胡作非为,无法无天。
基本释义:违犯法律,破坏纪律:对那些~、屡教不改的分子必须坚决制裁。
基本释义:简称法院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。有最高人民法院、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。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,不受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。
基本释义:1.外国人不受所在国管辖的一种特权。只有外国的元首、政府首脑、外交代表和联合国官员才能享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