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释义:刀笔讼师指以包揽词讼、舞文弄法为业的人。
基本释义:形容许多人在一起争论不休,没有一致看法。
基本释义:诉讼程序属于程序性法律程序中的公力救济型程序。
基本释义:关于诉讼程序的法规,有刑事诉讼法、民事诉讼法、行政诉讼法等。
基本释义:聚讼:众中争辩;纷纭:多而杂乱。许多人在一起对某一问题议论纷纷,不能决定哪种意见是正确的。
基本释义:1.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,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,致使本案诉讼程序无法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,受诉法院裁定结束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。 应当终结诉讼的情形有以下几种:1、原告死亡,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、被告死亡,没有遗产,也没有应当承担的义务人的3、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、追索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。
基本释义:政平:政治安定;讼理:官司得到调解。 国家安定,官司很快得到正确处理。形容政治清明。
基本释义:诉讼主体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依法享有的权利。在我国,诉讼权利十分广泛,并且受到法律保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