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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天之命

【作者】佚名 【朝代】先秦
译文对照
维天之命,于穆不已。
于乎不显,文王之德之纯。
假以溢我,我其收之。
骏惠我文王,曾孙笃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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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天之命 赏析

《维天之命》是《周颂》的第二篇,无韵,篇幅不长,充满了恭敬之意、颂扬之辞。
为祭祀周文王之作(《毛诗序》所谓“大平告文王也”),因文本中有“文王之德之纯”、“骏惠我文王”等句可证,古今并无异议,但对成诗之时,则汉儒、清儒之说有分歧。郑玄笺云:“告大平’者,居摄五年之末也。文王受命,不卒而崩,今天下太平,故承其意而告之,明六年制礼作乐。”他认为此诗作于周公摄政五年之冬。而陈奂《诗毛氏传疏》则云:“《书·雒诰》大传云:‘周公摄政,六年制礼作乐,七年致政。’《维天之命》,制礼也;《维清》,作乐也;《烈文》,致政也。三诗类列,正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