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释义:清 代指疏治河道、修筑堤岸等治水事务。多指治理 黄河。清 刘大櫆《送张闲中序》:“皇帝御极之元年,命 山东 按察使 齐苏勒 总督 河 务。”《清史稿·河渠志一》:“至海道虽不畅通,河 务未可全废,此时治 河 之法,不外古人‘因水所在,增立隄防’一语。”周汝昌《曹雪芹小传》二六:“尹继善 在 雍正 六年,就官授内阁侍读学士,协理 江 南河务。”
基本释义:1.旷废职务。 《晋书·谢安传》:“虚谈废务,浮文妨要,恐非当今所宜。”宋 胡仔《苕溪渔隐丛话前集·蔡文忠》引《类苑》:“﹝ 蔡齐 ﹞以将作丞倅 兗,将母之宫,年少气鋭,日沉酣,以酒色废务。”
基本释义:为集体(或别人的)利益或为某种事业而工作:~行业。 为人民~。科学为生产~。他在邮局~了三十年。
基本释义:集会、会议或某些社会团体的事务:~工作。
基本释义:指机器或机车的使用、维修、保养等方面的事务:~段。~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