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释义:指 南朝 齐 废帝东昏侯 所宠信之 萧遥光、萧坦之、徐孝嗣、刘暄、江祏、江祀 六人。《南齐书·江祏传》:“永元 元年,﹝ 江祏 ﹞领太子詹事。刘暄 迁散骑常侍,右衞将军。祏 兄弟与 暄 及 始安王 遥光、尚书令 徐孝嗣、领军 萧坦之 六人,更日帖敕,时呼为‘六贵’。”
基本释义:1.指西汉时七个以外戚关系把持朝政的家族。
基本释义:古刑法八议之一。 对显贵进行特别审议以减免刑罚。《周礼·秋官·小司寇》:“以八辟丽邦灋,附刑罚……六曰议贵之辟。”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:“若今时吏墨綬有罪,先请是也。”贾公彦 疏:“先郑 推引 汉 法,墨綬为贵,若据 周,大夫以上皆贵也。”《明史·徐申传》:“太后春秋高,延龄 旦暮戮,何以慰太后心?宜援议贵、议亲例请於帝。”清 薛福成《庸盦笔记·史料一·咸丰季年三奸伏诛》:“惟国家本有议亲、议贵之条,尚可量从末减,姑於万无可宽贷之中,免其肆市。”参见“八辟”、“八议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