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释义:纳妾。 明 无名氏《四贤记·开演》:“乌古孙公,享荣华富贵,乏嗣传宗,坚心辞纳宠,甘作白头翁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三十回:“季苇萧 道:‘恭喜纳宠。’”沙汀《淘金记》十七:“另一个年岁相当的地主,更干脆娶了一名游娼作妾,可惜纳宠不久,老婆儿子便都和他闹决裂了。”
基本释义:纳:穿;履:鞋;踵:脚后跟;决:破裂。提上鞋,鞋的脚后跟处却破裂。形容处境困难。
基本释义:古代婚礼六礼之一。 纳吉之后,择日具书,送聘礼至女家,女家受物复书,婚姻乃定。亦称文定,俗称过定。《春秋·庄公二十二年》:“冬,公如 齐 纳币。”宋 苏轼《书刘庭式事》:“未及第时,议娶其乡人之女,既约而未纳币也。”清 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·如是我闻二》:“细询始末,乃知女十岁失母,鞠于外氏五六年,纳币后始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