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释义:1.粮食与钱财。汉 袁康《越绝书·计倪内经》:“兴师者,必先蓄积食钱布帛。”
基本释义:从 北朝 起到 隋唐,官府常用公款投入商业或贷放市肆取利,谓之“捉钱”。即公廨本钱。也称月料钱。《新唐书·食货志五》:“于时祠祭、蕃夷赐宴、别设,皆 长安、万年 人吏主办,二县置本钱,配纳质积户收息以供费。诸使捉钱者,给牒免徭役,有罪府县不敢劾治。”参阅 宋 王溥《唐会要·内外官料钱上》。
基本释义:1.牙人抽取的佣金。 宋 苏辙《论蜀茶五害状》:“卖茶本法止许收息二分,今多作名目,如牙钱、打角钱之类,已收五分以上。”明 汤显祖《紫钗记·伤感》:“﹝ 侯 ﹞一对釵儿百万钱。﹝ 堂 ﹞牙钱要分取十三千。”
基本释义:指榆荚。俗称榆钱。以其似钱串而色白,故称。
基本释义:指质地好、重量足的钱币。“恶钱”的对称。《新唐书·食货志四》:“显庆 五年,以恶钱多,官为市之,以一善钱售五恶钱。”
基本释义: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窃取他人占有的钱财,是一种违法行为。
基本释义:学生送给老师的酬金;学费。芗剧《三家福》:“难道先生拿不到学钱?还是顺便去买菜?要是学钱拿回来,我就去买米。”高玉宝《高玉宝》第五章:“孩子,我们家出不起这个学钱呀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