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释义:指朝廷四参官。《宋史·礼志十九》:“乾道 二年九月,閤门奏:垂拱殿 四参,皇帝坐,先读奏目。”原注:“四参官谓宰执、侍从、武臣正任、文臣卿监员郎监察御史已上。”宋 吴自牧《梦粱录·大内》:“次曰 垂拱殿,常朝四参起居之地。”
基本释义:谓在交易中,第三者从旁抬高或压低价格,惑乱当事者,从中牟利。《唐律·杂律·卖买不和较固》:“若参市,而规自入者,杖八十。已得赃重者,计利準盗论。”长孙无忌 疏议:“参市谓负贩之徒,共相表里,参合贵贱,惑乱外人。”
基本释义:孔子 的学生 曾参 和 闵子骞 的并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