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弃责

[qì zhài]  

弃责 基本解释

[qìzhài]

免除旧债。责,通“债”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公属百官,赋职任功,弃责薄歛,施舍分寡。”韦昭注:“弃责,除宿责也。”《汉书·高帝纪上》:“岁竟,此两家常折券弃责。”颜师古注:“以简牘为契券,既不徵索,故折毁之,弃其所负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神宗熙宁十年》:“所灌县郡,蠲赋弃责,流民所过,毋得征算。”

弃责 详细解释

  1. 免除旧债。责,通“债”。

    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公属百官,赋职任功,弃责薄歛,施舍分寡。”韦昭注:“弃责,除宿责也。”《汉书·高帝纪上》:“岁竟,此两家常折券弃责。”颜师古注:“以简牘为契券,既不徵索,故折毁之,弃其所负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神宗熙宁十年》:“所灌县郡,蠲赋弃责,流民所过,毋得征算。”

弃责 详细释义

suíbèiㄙㄨㄟˊㄅㄟˋ随辈追随众人。汉应劭《风俗通·过誉·汝南陈茂》:“﹝卫修﹞坐事系狱当死,因诣府门,移辞乞恩,随辈露首,入坊中,容止严恪,须眉甚伟。”《后汉书·蔡邕传》:“臣每受诏於盛化门,差次録第,其未及者,亦复随辈皆见拜擢。”《三国志·魏志·武帝纪》“王忠击之,不克”裴松之注引三国魏鱼豢《魏略》:“三辅乱,忠饥乏噉人,随辈南向武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