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用右手为常,用左手为僻,故称偏僻之地为僻左。
三国魏曹丕《与朝歌令吴质书》:“足下所治僻左,书问致简,益用增劳。”宋王禹偁《躬弩》诗:“罚郡在僻左,时清政多闲。”章炳麟《中华民国解》:“独西臧为僻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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