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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郡

[zhī jùn]  

支郡 基本解释

[zhījùn]

1.指汉代诸侯国的属郡。《汉书·晁错传》:“迁为御史大夫,请诸侯之罪过,削其支郡。”颜师古注:“支郡,在国之四边者也。”按,《史记·袁盎晁错列传》作“枝郡”。

2.唐末五代时,各地节度使割据一方,兼领数州,称为“支郡”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·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》:“始,唐及五代节镇皆有支郡。太祖平湖南,始令潭朗等州直属京,长吏得自奏事,其后大县屯兵,亦有直属京官者,兴元之三泉是也。戊辰,上纳瀚(李瀚)言,詔邠、寧、涇、原等州直属京,天下节镇无復领支郡者矣。”

支郡 详细解释

  1. 指汉代诸侯国的属郡。

    《汉书·晁错传》:“迁为御史大夫,请诸侯之罪过,削其支郡。”颜师古注:“支郡,在国之四边者也。”按,《史记·袁盎晁错列传》作“枝郡”。

  2. 唐末五代时,各地节度使割据一方,兼领数州,称为“支郡”。

    《续资治通鉴长编·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》:“始,唐及五代节镇皆有支郡。太祖平湖南,始令潭朗等州直属京,长吏得自奏事,其后大县屯兵,亦有直属京官者,兴元之三泉是也。戊辰,上纳瀚(李瀚)言,詔邠、寧、涇、原等州直属京,天下节镇无復领支郡者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