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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特区

[jīng jì tè qū]  

经济特区 基本解释

[jīngjìtèqū]

一个国家或地区划出的实行特殊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的地区。通过实行优惠税率、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等,吸引外资,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,促进区域经济发展。中国分别在深圳、珠海、汕头、厦门和海南设立了五个经济特区。

经济特区 详细解释

  1. 一个主权国家或地区内划出一定的区域范围,在对外经济活动中,采取更为开放的政策,如实行优惠税率,提供良好的、安全的、可靠的投资环境,建立事权集中、高效能的管理体制,以增加外汇收入,繁荣经济。

    《解放日报》1984.6.11:“经济特区主要是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。”

经济特区 详细释义

1979年4月邓小平首次提出要开办“出口特区”,后于1980年3月,“出口特区”改名为“经济特区”,并在深圳加以实施。按其实质,经济特区也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。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,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,鼓励外商投资,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,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。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,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,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。1979年7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、珠海、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。1980年5月,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、珠海、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。截至目前中国大陆地区共有7个经济特区。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70年代末,80年代初,成长于90年代。经济特区的设置标志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。1992年中国加快改革开放后经济特区模式移到国家级新区,上海浦东等国家级新区新的特区扩大改革等发展起来,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重要标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