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甫刑

[fǔ xíng]  

甫刑 基本解释

[fǔxíng]

1.即《尚书·吕刑》。

2.借指周代刑法。

甫刑 详细解释

  1. 即《尚书·吕刑》。

    周穆王时有关刑罚的文告,由吕侯请命而颁,后因吕侯后代改封甫侯,故《吕刑》又称《甫刑》。《礼记·缁衣》:“《甫刑》曰:‘苗民匪用命,制以刑。’”孔颖达疏:“甫侯为穆王説刑,故称《甫刑》。”《孝经·天子》:“《甫刑》云:‘一人有庆,兆民赖之。’”唐玄宗注:“《甫刑》,即《尚书·吕刑》也。”汉桓宽《盐铁论·诏圣》:“《春秋》原罪,《甫刑》制狱。”

  2. 借指周代刑法。

    汉扬雄《解嘲》:“甫刑靡敝,秦法酷烈,圣汉权制,而萧何造律,宜也。”

甫刑 详细释义

甫刑,汉语词汇,指的是《尚书.吕刑》、借指周代刑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