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灰。
商鞅立法,弃灰于道者受刑。后因以“捐灰”为典,指刑罚荷刻。《文选·潘岳<西征赋>》:“简良人以自辅,谓斯忠而鞅贤。寄苛制於捐灰,矫扶苏於朔边。”李善注:“商君之法,刑弃灰於道者。”
【词语】:捐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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