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合乎道义的情分。
2.泛指一般的情分。
合乎道义的情分。
南朝宋袁淑《效子建<白马篇>》:“义分明於霜,信行直如弦。”五代王定保《唐摭言·怨怒》:“本以义分相许,明非势利相趋,早为相国所知,累迁官守。”
泛指一般的情分。
元范康《竹叶舟》第一折:“小生陈季卿,感蒙惠安长老念同乡的义分,留我在寺中,温习经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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