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堂对质。《后汉书·文苑传下·郦炎》:“妻始产而惊死,妻家讼之,收繫狱。炎病不能理对。熹平六年,遂死狱中。”宋俞文豹《吹剑四录》:“今后两学士人,因事到官,合行理对;或因干连,合行追证。”宋洪迈《夷坚支志甲·舒嫩四》:“﹝黄中立﹞临病篤,言为黄衣卒来追,理对九疑醮事,随语而殂。”
公堂对质。
《后汉书·文苑传下·郦炎》:“妻始产而惊死,妻家讼之,收繫狱。炎病不能理对。熹平六年,遂死狱中。”宋俞文豹《吹剑四录》:“今后两学士人,因事到官,合行理对;或因干连,合行追证。”宋洪迈《夷坚支志甲·舒嫩四》:“﹝黄中立﹞临病篤,言为黄衣卒来追,理对九疑醮事,随语而殂。”
理对,读音lǐduì,汉语词语,意思是公堂对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