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称以绳为计量单位的土地。
《清史稿·食货志一》:“初设官庄,以近畿民来归者为庄头,给绳地,一绳四十二亩。”
shéngdìㄕㄥˊㄉㄧˋ绳地(绳地)清代称以绳为计量单位的土地。《清史稿·食货志一》:“初设官庄,以近畿民来归者为庄头,给绳地,一绳四十二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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