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没有的事情当作有。
指毫无保留地改正过错。同“改过自新”。
妖魔鬼怪到处闹事作乱。比喻小人兴风作浪,为非做歹。
犹言矫揉造作。清 袁枚《随园诗话》卷九:“臨别,忽向余正色云:‘友 不好名,先生切勿以 友 詩告人。’余雅不喜,曰:‘此子矜情作態,局面太小。’”
为非作歹,干犯律条。
原指封建时代官吏一到任,就显示威风,严办下属。后泛指一开头就向对方显示一点厉害。
利用职权,作威作福。
指图谋不轨。
窜改物名,改变作品。
见“成羣結隊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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